果断防止将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最高检出台庇护民企13条
[摘要]《意见》强调,查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应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边界,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边界,果断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换强制办法,庇护好民营企业财富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成长。
人民日报客户端3月3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查察院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成立健全查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强查询拜访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果断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庇护好民营企业财富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共13条具体举措,主要包罗日常联系机制、联合调研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和明确责任部门等六个部门。
《意见》强调,查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应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边界,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边界,果断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换强制办法,庇护好民营企业财富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查察机关和工商联应及时互相通报。要积极阐扬全国工商联企业维权办事平台的作用,对于工商联反馈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特殊是涉及案件办理的有关问题,查察机关要认真督办,并将处理成果及时反馈工商联。
近年来,查察机关坚持把办事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成长作为办事大局的主要内容,坚持平等庇护理念,依法冲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最高检先后制订实施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加强产权司法庇护”“营造庇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撑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等意见和举措。2018年,最高检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又梳理了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意见,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司法尺度,要求全国查察机关更有针对性地把握司法政策。
此外,查察机关在办案中,还积极推进涉企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用,把维护企业正常运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放在主要位置,通过释法说理促使涉民营企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从而实现少用慎用羁押办法、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进程的目标,尽可能减少办案工作对企业出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最高检第四查察厅厅长郑新俭暗示,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级查察机关严格执行“查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庇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本年拟再发布1—2批典型案例,更好阐扬指引作用。
人民日报客户端